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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直播缩胃手术死者家属追问:医院为什么不给说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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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0-9-21 20:57:5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一位48岁的健康男子,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行缩胃手术,由于医院外聘手术医生和主治医生严重不负责任,造成患者在经历30小时的痛苦折磨后,不幸含冤死去。面对患者家属要求医院道歉和对医生追责的合理请求,医院采取了拖延、敷衍和搪塞的态度,经过一年多时间,仍没有给予正面回应。患者家人不得不在此公开发声,向医院提出9点质疑。
- i' c3 ?) @' P一、术前诊断造假,意欲何为?患者没有糖尿病病史,入院及近3年体检血糖监测均为正常,然而入院后医院并未进常规糖尿病专项检查,竟然就能诊断其为1.2型糖尿病。这是主治医生的突发奇想,还是医院的一贯做法?  ^# P  @) g' J, _8 \

% _* ~& M2 |% Y( O. k6 w二、外请专家,是为了治病还是为了害命?医院外请专家进行手术,为何没有依规出具经本人及家属签字同意的外聘医生手术同意书?此前的主治大夫是谁?术后的管床大夫又是谁?为何未有专人跟进患者的情况,在患者出现术后异常反应后,医院为何未进行对症检查并予以及时救治?外请专家造成无法对患者的生命负责,这无疑于草菅人命。8 K/ S" A9 j0 k1 H6 a( \& }2 [3 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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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身为医院管理者,哪里来的知法犯法的勇气?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外聘的专家医生,是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长胡某元。胡某元作为主刀医生,术前不看患者,术后一走了之,对患者不管不问,患者离世后,他竟然亲口告知家属“手术是完美的,患者死因是肺栓塞”;胡某元在院长试用期期间,违规多点执业,为患者实施手术,并造成恶劣后果。胡某元哪里来的知法犯法的勇气?6 ^$ `( W; p; U" ?( D2 I0 p

- O0 ~3 x3 Y5 r& ^5 B/ l2 Y$ A) ]四、依据常识即可判断,难道让我们相信医生是弱智?切胃手术后,患者全身抽畜,发热、自诉腹痛难忍,腹部大块血斑持续变大,异常反应30个小时之久,医生没有进行全面的针对性检查,家人反复多次找医生救治,却被告知生命体征正常,甚至在CT报告显示有明显腹内感染的迹象下,仍然没有做出正确的诊断,更没有采取任何有针对性的救治和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,对于患者严重持续的腹痛腹胀症状,医生却决定使用20只开塞露,如此处置的出发点是什么?在患者临近生命垂危时刻,却使用灌肠液处置!老百姓都可以理解的方法,医生们却想不明白,难道让我们相信该院的全体医生都是弱智?9 W$ L/ q1 V6 H8 d' S" x

# C+ K6 ?+ L& L* N$ B7 t% M# g五、医生面对的一条鲜活的生命,还是一只试验的白鼠?患者的手术,是在未告知、未经本人及家属同意的情况下,进行了同步直播。一台并不复杂的手术,进行全国直播长达4个小时之久。 我们不禁要问:手术直播教学是不是分散了主刀医生的注意力?由于直播的原因,是不是会导致手术时间过长?进而是不是会增加患者感染风险?谁给了医院和医生擅自将患者当作试验白鼠的权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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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修改病志,医院有多少真相需要掩盖?患者在经历了30多个小时的折磨后不幸离世,此时的医院却变得异常积极,在没有任何检查结果支持的情况下,诊断患者是死于肺栓塞。并为了支持这种假设,修改了病志,增加了许多无中生有的诊断。试问,在此之前的开塞露及灌肠措施与预防患者肺栓塞有关联吗?修改病志可以欺骗患者家属,能掩盖了真相吗?随后的尸体检查报告显示:患者“因接受手术后,继发胃漏、急性化脓性腹膜炎、腹腔脓血性积液等,终致感染中毒性休克,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”,这些结论为何与医院的15项死亡诊断严重不符?15项死亡诊断言之凿凿,是医院医疗水平有限所致吗?还是医院隐瞒医生的严重失职?医院到底想欺骗家属还是公众?& n  I. u4 s0 y

2 l% i! s( F% s4 {2 C9 f( l七、一边是患者无故死亡,一边是医生们弹冠相庆,你们还记得医者仁心吗?医院疏于管理、医生多处违规,而医院和医生却只关注自身利益,视患者生命如草芥。患者8月28日已然去世,死因没有判明,医院官方8月30日的官微平台,竟无耻地宣称该手术很成功,发出欢呼。请问医院领导,一场导致患者死亡的手术,仍然算得上是成功吗?医院为何要对外界隐瞒真相?患者的死亡,你们内心中就没有一点点内疚和遗憾吗?, h+ a# F. f6 j& A

- C7 G: \( |+ M5 `- e7 K: d9 o5 _8 d$ _八、拒绝道歉和追责,谁给了你们傲慢的底气?面对患者家属要求医院道歉和对医生追责的请求,医院反复强调,公开道歉没有先例,向医生追责没有法律依据。作为大连地区最好的医院,表现出相当的傲慢。作为普通百姓,让我们如何再信任这样一所傲慢的医院?作为普通百姓,让我们如何再信任这样一些出了差错无需负责的医生?百姓向医院要个说法就这么难吗?6 T* v$ x& W+ Y6 B" g( q
- `) `" c, i3 |1 p$ `
九、出了医疗差事故,相关责任人相继升职,这算是哪门子的追责?胡某元,作为此次医疗差错的主要责任人,在患者死亡后不久。由院长试用期转正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院长。袁某,作为此次医疗差错的单位主管负责人。也于患者死亡后一年,晋升为大连市某某医院的院长。医院曾口头表示,对此次医疗差错的相关医生进行追责。然而我们看到的是,两位主要责任人及负责人相继得到了晋升,其他责任医生也未受到任何处罚。请问,这到底算哪门子的追责?请问,医院怎么能够吸取教训,避免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故,不再伤害其他无辜的生命?
( Z: I0 Q  g' W% d) }1 r) J请医院给出正面答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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